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索 引 号:104/2018-05516

发文机关:

发布时间:2018-03-2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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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开部门:

状 态:

关于印发《株洲县2018-2020年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》的通知

株洲县政府门户网站 www.jnjejd.com更新时间:2018-03-28作者:字体[ ]

 

株县政办发〔20186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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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《株洲县2018-2020年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》的通知

 

各镇人民政府,县直有关单位:

株洲县2018-2020年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》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组织实施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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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8328

株洲县2018-2020年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

 

认真贯彻落实中央、省、市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安排,进一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,现结合我县实际,特制定本方案。

    一、目标任务

2018-2020年,按照产业兴旺、生态宜居、乡风文明、治理有效、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,围绕株洲市一廊十镇百村美丽乡村示范工程,开展全域美丽乡村示范创建活动,打造出2-4个省级示范村、6-10个市级示范村和15个县级特色村。利用三年的时间对已经创建成功的美丽乡村,进一步巩固提升,打造亮点,对正在创建的美丽乡村,按照新理念、新要求、新标准加快推进。2018年在全县重点完成三大任务:一是完成3个省级美丽乡村创建任务;二是提质升级一批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;三是打造一批县级特色村。

二、建设内容

    (一)建设生态村庄。认真落实《株洲市农村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》,加强农户建房规划引导,严格执行一户一宅政策,切实规范农民建房管理;对村庄的危旧土坯房要连片拆除,对空心村和居住分布星散的人群要动员搬迁,尽量引导农民住房向镇区和集中居住点集中。根据各村特色,在居民房前屋后栽树种花,公路沿线、村庄主干道和文化活动广场实施绿化、亮化。

(二)加强环境整治。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同治行动,抓好乡村生活垃圾、生活污水处理,做到户有垃圾桶,组有垃圾收集池,镇村负责垃圾集中收集,县负责统一清运集中处理;全面推行无害化卫生厕所,大力推广农村户用沼气建设,提高水体自我净化能力。实行人居与畜禽饲养分开、生产区与生活区分离,严格执行禁养区、限养区、适养区的规定,拆除污染猪舍、牛栏等。规范公路、河道及村庄广告、路牌,拆除违章、乱搭乱建的建筑物,整治农村供电、网络、电视电话线路乱拉乱接问题,促进村庄规范整洁。

(三)发展生态经济。抓住种植结构调整机遇,重点发展非食用性农作物或经安全评估的食用性农作物,扩大无公害、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,致力打造一批油菜、油葵、油茶、黄辣椒、湘莲等生态农业专业村。改造提升乡村旅游景点,扶持建设乡村旅游名村,鼓励农户将闲置房屋改造为特色民宿、家庭旅馆,探索建立融农事体验、旅游休闲、居住康养为一体的产业发展模式。积极探索资源开发、土地经营、实体带动、服务创收、结构调整和资本运作等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模式,鼓励在有条件的村成立土地合作社和现代农业公司,壮大集体经济。创新“互联网+现代农业”模式,培育一批农村电商示范户村和“智慧农业”、“智慧农村”示范点。

(四)完善基础设施。加快乡村公路与高速路网,国省干线网和相邻村镇道路的互联互通,鼓励铺设标准化沥青砼路面,加快农村公路提质改造,和村组道路窄路加宽,支持农户硬化通户便道,科学规划公共停车场(泊位)。健全电力、通信、广播、电视、电话、网络、邮政等公共通信设施。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和农村自来水普及工程建设,通过城乡一体供水、引泉入村、自来水入户等方式,实现农村安全饮水。加强农村土地综合利用,加大资金整合力度,整体推进高标准农田、山塘水库除险加固、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和机耕道建设。

(五)树立乡风文明。充分发掘和保护古村落、古民居、古建筑、古树名木和民俗文化等历史文化遗迹遗存,深入开展文明村创建活动,遏制社会陈规陋习,弘扬社会正气。开展“移风易俗,倡树新风”主题教育活动,形成婚事新办,丧事简办,其他喜庆等事宜简办甚至不办的文明节俭好风尚。健全以村党组织为核心和民主选举法制化、民主决策程序化、民主管理规范化、民主监督制度化为内容的农村“四化一核心”工作机制。规范村级管理。坚决扫黑除恶,扎实开展平安创建活动,维护农村和谐稳定。

    三、保障措施

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县人民政府成立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,由县人民政府县长刘克胤任组长,县委副书记朱江、县人大副主任唐定文、分管农业副县长于大平(执行副组长)、县政协副主席(兼)县商粮局局长陈代陆任副组长,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,领导小组在县农业局设立办公室,由县农业局局长段琳芳任办公室主任。县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统筹部署全县美丽乡村建设工作,各成员单位要争取项目、筹措资金支持美丽乡村的建设。各镇均要成立专门班子,明确责任,制定具体方案,宣传发动,狠抓落实。

    (二)落实工作责任。县农业局负责牵头组织、协调、指导全县的美丽乡村建设工作。各创建村要按照县政府引导、镇主导、村主体的原则,充分尊重农民意愿,组织引导农民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,积极投身美丽乡村建设。县委组织部、县委宣传部、县发改局、县教育局、县经科局、县民政局、县财政局、县人社局、县国土局、县环保局、县住建局、县城管局、县交通局、县水利局、县林业局、县商粮局、县文体广新旅局、县卫计局、县畜牧局、县档案局、县供电公司、县电信分公司等部门,在职能范围内实质性参与美丽乡村建设,给予政策、项目、资金和业务指导最大程度支持。

    (三)加强督促考核。按照《株洲县美丽乡村建设考核验收标准》,县美丽乡村建设办要制定考核办法,计入县对镇的绩效考核内容。县财政每年从整合涉农资金中安排不少于1000万元用于美丽乡村建设的奖补。(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发文

    (四)办好示范试点。“四大家”主要领导和县委、县政府分管领导各办一个美丽乡村联系点。各镇要按县总体任务安排和要求选定美丽乡村创建村,着手推进美丽乡村建设,党政主要负责人都要对口联系一个美丽乡村创建点,加强督促和指导,确保考核达标。

 

附件1:株洲县2018年美丽乡村建设布点名单

附件2:株洲县美丽乡村建设考核验收标准